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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璐]尽快推进“算法取中”落地实施
发布日期:2022-05-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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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平台用工者合法权益,去年7月人社部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要求以“算法取中”替代“最严算法”,让平台从业者不再“困在系统里”,但目前来看上述政策的实施尚在起步阶段,怎样界定算法“最严”“取中”,如何让平台真正落实采用“算法取中”依旧任重道远。为此呼吁,尽快推动“算法取中”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机制,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

一、“算法取中”落实中的问题

(一)算法原理透明化尚局限于个别企业。以“算法取中”等方式替代“最严算法”作为员工考核要求的首要前提是将平台的算法原理公之于“阳光”、实现透明化、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与评判。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平台企业“自说自话”、自行设定实际仍然有利于自身的“取中”标准;同时也才能让社会公众理解算法迭代完善的技术局限、理解平台员工的不易,从而给予更多的包容。然而目前来看,除美团、新浪微博、滴滴等行业赛道的头部企业自2021年下半年始,逐步公开自身的算法逻辑外,其余平台企业的相关动作却是寥寥无几。

(二)合理的“取中”阈值尚未经充分检验。让“算法取中”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确定“合理”的具体“取中”阈值以及如何确定这些具体阈值,但目前的相关政策仅向平台企业提出了方向性的大致要求。实践中,尽管部分头部企业在逐步公开自身的算法逻辑的同时也公开了目前企业采用的“取中”阈值,但一方面,由于缺少平等的对话协商和监督反馈机制,此类公开行为更类似于一种平台企业的一种“通知公告”,平台员工以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只能默默地被动接受;另一方面,平台企业出于自身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担忧,公开相关阈值也显得畏畏缩缩、模模糊糊。

(三)法律尚未明确规制算法的具体要求。促进“算法取中”政策最终落地,不能仅依靠有关部门制发的相关意见,而是应当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但目前在以下方面尚有法律缺失:一是缺少对算法发展的方向、所应当遵守的原则底线等事项予以规制的相关法律;二是缺乏对平台运用有关算法管理平台劳动者日常工作的活动予以规制的具体规则;三是缺少对平台事实上适用“最严算法”从而对平台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加以吓阻的惩罚性条款。上述事项的不完备容易导致平台劳动者因被算法支配而受到人身损害但难以获得合理赔偿的情况。 

二、推动“算法取中”尽快落地实施的建议

(一)推动更多平台企业适度公开算法原理。建议一是要加快组建一个中立性专家库,在需要对平台企业的算法进行评估时,从中随机抽选部分专家组成一个封闭小组,从而能让平台企业放心地将自己所运用算法的基本原理、优化目标、决策标准等信息全方位地展现给上述封闭小组;二是可结合平台企业意见,由上述封闭小组将所得到的平台算法信息分析转换成为算法决策的原因说明,从而推动更多的平台企业及时、合理、有效地向社会公众公开算法系统;三是要畅通投诉通道,方便社会公众更加直接地了解和监督平台算法。

(二)尽快对“取中”阈值进行全方位检验。建议一是可以在东、中、西部地区各选取部分重点城市及典型区域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并在时机成熟后向全国全面推开;二是要针对快递、打车、外卖送餐等各个业务领域进行大量调研,深入每个场景对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行结果进行监测,最终制定出一个有相对量化指标的实施方案,有理有据地判定平台企业的阈值设定是否“合理”;三是要建立平台企业与平台员工间平等的对话协商和监督反馈机制,引入以工会为代表的劳动者方的声音以及相关专家的声音,从而能够对“取中”的具体阈值加以不断修订与完善。

(三)以法治理念推动“算法取中”落地见效。建议一是针对规制算法本身的发展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二是面向平台用工实际适度改造劳动法,如强制平台通过算法设定,留给劳动者必要的休息时间,又如限制算法不断更新所谓“平均完成时长”并以此作为后续派单依据的能力;三是给平台肆意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加上事前“保护屏”和事后“紧箍咒”,如可限制平台恣意扣减劳动报酬的权力并将消费者反馈评价项从劳动报酬计费机制中剥离,又如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向平台劳动者开放,充分发挥小额争议案件“一裁终局”的优势,为平台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提供便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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