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会参政议政工作连传喜讯。在2018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宁波市委会有11件调研成果入选致公党中央团体提案,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成果采纳量占本党中央提交总量的近1/3(中央提交团体提案35件),创历史最好成绩,再一次展现了宁波致公党员的政治担当和参政风采。
入选提案议题涉及创业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城市建设、养老医疗等多领域。相关提案已得到舆论媒体的高度关注,人民政协网、澎拜新闻网、网易财经等国内知名媒体等均予以专题报道。(何杰)
附:入选提案简要案由
执笔人:王丽萍 致公宁波市委会主委、市规划局局长(鄞州区基层委员会)
1. 关于深化地理信息共享的提案
案由:目前政府大数据80%以上与地理信息有关,基于地理位置可以快速实现人口、法人、气象、交通、规划、国土等多源数据的整合共享,既能为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等提供决策支撑,又有利于培育新业态、营造新环境,激发新活力,形成新动力,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信息资源。 但是各类专题地理信息仍然存在部门化、碎片化、分裂化等问题,给产业转型提升、民生福祉改善造成不利影响。为此,提案呼吁从加快立法、完善政策标准等渠道尽快深化地理信息共享。
2. 关于加快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的提案
案由: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中央对这项工作大力推动,大范围试点,但从地方实践来看,工作推进还面临诸多基础性障碍和体制机制掣肘,表现在地下空间产权不明导致社会资本参与犹豫、地方政府协调管线入廊主体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很多地方综合管廊建设“昙花一现”,未能持续扩点、扩面,建议中央予以重视和关注,并提出在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出台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的专项法规;将综合管廊建设纳入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管理范畴等意见建议。
3. 关于加强城市重大危险源项目规划管理的提案
案由:城市安全是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基础,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各地虽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强化城市安全治理,在危险管控上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同欧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存在诸如基础数据未实现部门互联互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未实现定量化、微观化、日志式管理;“城围企业”、“城围管道”情况时有发生;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比例不高等诸多问题,亟需加大管理力度。
4. 关于科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提案
案由:自2014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发布以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部署,全国各城市掀起了海绵城市的建设热潮,但在各城市真正推进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困惑和问题,譬如对海绵城市内涵理解以及具体工程措施推进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在城市规划的顶层谋划和项目落地上还存有短板,部门衔接和职能统筹不畅以致存有资源浪费问题,等等。建议要因地制宜地加强对海绵城市的认识和研究。
执笔人:范 谊 原致公党宁波市委会主委(宁波大学支部)
5. 关于加大辅助性就业投入力度 促进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的提案
案由:保障智力、精神残疾人享有就业和工作的权利,能促进他们提升自我意识,有效防止或减缓因智力障碍导致身体机能过早衰退,对其个人健康乃至减轻家庭负担都大有裨益,同时精神残疾人家庭往往也是因病致贫家庭,是当下精准脱贫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对象。但是当前智力、精神残疾人长期无业或“待岗”已成为不少地区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即使中轻度且已经康复出院的精神残疾人,社会用人单位由于固有偏见也常抗拒接受他们就业,即便是通过按比例就业安排也只是安排他们“待岗”。鉴于此类问题,综合发达国家相关工作经验,提案呼吁发挥国家在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中的主导作用,加大辅助性就业投入力度。
执笔人:方巨成 致公党宁波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鄞州区基层委员会)
6. 关于重视“双创”环境下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缺失问题的提案
案由:在国家大力推进“双创”、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加速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成为主动型灵活就业或者创业人员,然而我国社保体系却尚未针对从业模式的变化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变更,尤其在工伤保险制度方面存在新业态从业人员覆盖空白。当前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在制度上不兼容、认定上有难处、理念上有差异、替代上有空白。现有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是以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新业态就业人员在现实中是以灵活、弹性、自我雇佣等就业形式存在,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缺少明确的保险缴费主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赔付必须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条件,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灵活工作形式使得判断其是否为工伤时存在调查取证难、认定难的现实困境。针对这些困境,提案建议参考工伤保险制度框架,设立独立运作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
执笔人:张 颖 致公党宁波市委会副主委、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江北区综合支部)
7.关于完善“家庭医生”长效化制度设计的提案
案由:建立完善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的“家庭医生”制度,是实现分级诊疗、“医学重心”下移等医改目标的重要载体。从当下推进情况来看,这项工作成绩和问题并重,除了普遍反映的全科医生业务素质不强、人才供给总量不足问题以外,其制度设计上系统性、实效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的问题也亟需给予关注,譬如家庭医生责任制下的卫生服务项目有待更为科学合理界定、现有筹资体系设计有待调整优化、家庭医生的服务供给品质和政策惠民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为此提案从上述出发针对性提出积极推进家庭医生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等4点建议。
执笔人:鞠芳辉 市委会常委、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副院长(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支部)
8. 关于及早谋划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的提案
案由: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最大的挑战在于老龄人口迅猛增加、人口结构剧烈转变的不可逆转性同我国社会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现实状况的双因叠加。更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老年人依靠“家庭成员供养”和“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比例在下降,超过六成的老年人生活来源来自于社会保障,这种严峻形势使得传统的老年福利供养模式已逐步丧失了其物质基础和操作空间,必须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道路。提案认为,解决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有必要转换传统的思路和政策,从将老年人视为“社会负担和被服务者”转变为“社会价值创造者和社会发展贡献者”,构建积极老龄化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倡导、稳步推进积极老龄化战略。提案建议要通过建立老年人“弹性再就业”、“轻创业”和老年人公益志愿服务体系,使社会组织成为促使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骨干力量。同时要构建老年人的多元社会保障和健康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包括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多元化养老模式,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养老服务与养老保障制度等,为实施积极老龄化奠定社会基础。
执笔人: 郑甬龙 市委会委员、市林业局林特产业处处长
9. 关于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设计 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提案
案由:激活包含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内的农村金融创新要素是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内各地不断推进农业保险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品种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已成为农民增收的“稳压器”,农业增效的“助推器”。尽管成绩斐然,但与农户期盼、工作愿景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农业保险存在密度低、深度不足、各相关主体利益不能够协同统筹等现实问题,实践中财政部门想一套、保险机构要一套、农民心里算一套、基层政府忙一套,不可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并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产生,使政策性农业保险难以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为此提案建议提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农口资金的统筹使用,发挥政府对农业保险的主导作用;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救灾托底属性,理清政府保障的边界范围;出台政策协调统筹相关主体利益;转变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方式,降低保险业务成本。
执笔人:薛凯鸿 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市属综合一支部)
10. 关于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提案
案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方向是提高农业供给质量,这一方面需要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强化科技支撑,另一方面则是要政府严控农产品安全底线,满足消费者生活质量提高和健康生活的需要。尽管各地已经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近几年没有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恶性事件,公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近乎100%,但客观地说,消费者对国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究其原因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基层机构队伍、监管力量、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措施。为此提案建议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检测环节关键控制、进一步强化协调与配合、共管与共治的氛围等五点建议。
执笔人:张颖璐 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主任科员(市属综合一支部)
11. 关于加强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进行司法治理的提案
案由:近年来在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以及营商环境不断艰难的情况下,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已悄然成为一种影响力巨大的“社会现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滥用公司人格,转移公司资产,逃废银行债务,不仅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大幅上升,危害金融安全,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司乃至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但是现有现有法律制度对逃废债“新招”难以规制,存在打击逃废债务面临地方保护主义阻扰、涉诉周期长、执行难以到位等诸多现实问题。为此提案呼吁颁布司法解释或判决指导案例,以法律形式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化解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等多条可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