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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发展潮流催生了协商民主的第五种形式——电子协商民主。文章首先探讨了电子协商民主的概念及其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随后分析了电子协商民主的十个特点,即虚拟性、平等性、开放性、包容性、及时性、对称性、公民性、广泛性、程序性、合法性。接着从三个角度分析了实现电子协商民主的形式;最后分别探讨了电子协商民主在网络问政、电子治理、网络舆情和政治协商中的实践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电子协商民主;民主协商; 民主的实现形式
中国是最早践行协商民主的国家,协商民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生俱来的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十八大报告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要求“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1]]。当前,信息化和网络化对构建多领域、多途径的协商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在新形式下践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必然会催生电子协商民主——协商民主的第五种形式。
一、电子协商民主的概念
协商民主是指在一定的政治共同体中特定主体通过对话、讨论、商谈、妥协、交易、沟通和审议等协商性的方式及机制参与政治的一种民主类型[[2]],是超越自由民主与代议民主之外的第三种民主模式。协商民主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公民的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当前,我国协商民主的实现途径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基于人民政协的协商。第二种是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第三种是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 第四种是通过参加国家政权, 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 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参与国家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今天,人们在网络及其相关技术为运作平台上进行开放、即时的互动和信息分享已是极为普遍,网络已改变了人们的沟通、交流方式,甚至近年来不断出现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如网络问政和电子协商等。这样,电子协商民主便成为协商民主的实现的第五种形式,电子协商民主也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结果,因为一种好的制度和民主方式,是顺应时代发展而前进,有发展的时代,必定有发展的民主,不变就会落后[[3]]。电子协商民主概括来说就是信息化、网络化与协商民主的结合,也称为网络协商民主,它是以发达的信息技术、网络及其相关技术为运作平台,借助网络信息的开放、即时、互动和信息分享与广泛传播功能,以公民的主动参与、平等对话、协同讨论等形式参与公共事务和政治生活,增进公民对公共决策的理解与认同,以必要的协商程序来实现的一种新型协商民主形式。
二、电子协商民主的特点
(一)虚拟性、平等性。电子协商民主基于各类网络交互平台实现沟通、讨论、辩论、妥协、交易和审议等协商性事务,其中参与者的不直接见面,通过虚拟的(或实名)网络身份在虚拟的协商环境中实现交流互动。去中心化的网络营造的虚拟性环境使得参与者具有最大可能的平等性,首先是身份的平等性,公民在虚拟的环境中能摆脱现实权力、社会地位等的影响;其次是机会的平等性,对于具备上网的条件和参与意愿的人来说,网络给了公民平等的协商民主机会;第三是话语权的平等,公民能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借此影响他人,精英和草根的界限模糊;第四是主体地位的平等,网民与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不再是现实社会中的垂直的权力关系,而是相对平等的交流者[[4]][[5]]。
(二)开放性、包容性。网络的开放性,其一是参与主体的开放性,虚拟的环境为公民实现协商民主扫除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限制,避免了政治全文的主导。其二是议题的开放性,每个人都可以发起议题,也可以就自己关心的议题展开讨论,各种观点都有表达的市场。现实中的协商民主主要集中在重大政治问题和主要社会问题的协商讨论,而电子协商民主的议题可以是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范围中的各个大大小小的问题,任何一个细微的议题都可以成为焦点。其三是协商结果的公开性,协商结果会直接呈现在公众、参与者和决策者面前,而现实协商民主限于参与者的精力和信息传播手段的有限性,在信息公开性上不如电子协商民主[[6]]。在包容性方面,由于参与者更加自由,各种观点不受限制地交流和辩论,少数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观点和利益诉求均能得到体现,参与者遵循电子协商民主的游戏规则,能包容社会各方的观点、利益和信念,在参与中聆听并思索他人的观点[4]。
(三)即时性、对称性。传统的协商民主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对参与人员的身份和水平有一定的资格要求,需要专门的时间和场所,协商费时费力;而且受协商时间和信息传播的限制,协商参与者对协商事项很难短时间内获得足够的信息,因而在协商中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影响了协商效果。电子协商民主借助网络和信息技术,信息传递和反馈速度得到提高,信息资料的获取、意见的表达、观点的提炼均表现出即时性。而在即时的交流、信息分享和观点的碰撞中,协商者能在趋于相对对称的信息环境中参与协商过程,从而提升协商质量和效率。
(四)公民性、广泛性。在传统的四种政治协商中,政治活动的主体是由政治团体、利益集团或组织的代表或政治精英来完成,政治协商的根本是各政治组织之间的互动过程。而电子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公民和政治组织的协商。公民除了通过传统的方式参与政治协商外,还可以借助网络平台便捷地参与到对政府行为的讨论、利益表达和诉求,协商渠道更为丰富。公民在参与电子协商的过程中能迅速了解政策法规和政治运作程序,可以通过参与交流获得更多的相关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协商民主过程中的劣势。而政府通过整合众多公民的信息,从中汲取有价值的内容,这正是民主的精华所在。网络技术改善并扩大了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手段,公民能通过众多的渠道表达政治意愿,依托高科技的民主参与形式,既维护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又加强了国家政策的合法性[[7]]。电子协商民主的公民性特点体现了政治重心从国家转向公民社会。电子协商民主契合了向公民社会的发展转型,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公民的广泛参与。公民的广泛参与体现了民主的初衷——“人民当家作主”,即让每一位公民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件的讨论与决策中来[[8]]。这正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的体现。
(五)程序性、合法性。协商民主尊重程序,并将程序看作决策获得合法性的规范性要求。其合法性不是来源于个人意志,而是决策形成的程序,即理想的协商程序使各种分歧最终通过讨论而达成共识。公共协商结果的政治合法性不仅建立在广泛考虑所有人需求和利益基础之上,而且还建立在利用公开审察过的理性指导协商这一事实基础之上[[9]]。电子协商民主同样遵循协商民主的游戏规则,一旦纳入决策机制,用制度性的程序设计来保证电子协商民主的合法性。
三、电子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
从公民、社会组织的角度看电子协商民主实现形式:一是制度设计内的、由政府组织构架的网络虚拟协商平台,这种电子协商更直接、更有效,是电子协商民主的主要实现方式。其二是互联网上普遍的、数量庞大的其它各种网络交互平台,这种形式需通过信息技术(如大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形成舆情态势或自行形成舆论事件,翻译了公民对政治决策、公共事务及社会问题的态度、观点、意见和主张,通过舆情影响政府决策。其三是由网络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主导的网络交互平台,它们借助其信息传播优势和自身社会认可度,就热点问题与公民开展相关信息交流、讨论、辩论和民意提炼,最终将民意结果通过其传播渠道影响政府决策。
从多党合作的角度看电子协商民主实现形式:一是民主党派同共产党及政府之间基于制度设计的基于网络虚拟协商平台来实现。二是各民主党派内部基于网络虚拟协商平台的电子协商。
从所依赖的平台和技术角度看电子协商民主实现形式主要有:社交网络(SNS)、电子论坛(BBS)、微博、博客、即时通讯工具(如QQ)等。
四、电子协商民主的实践
(一)网络问政中的电子协商民主。网络问政主要是公民通过在政府设定的问政平台上,通过留言的形式表达诉求和建议,经整理后传达到政府相关部门。公民的留言经过选择上报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理后,再将政府部门的反馈信息通过平台传达给公民,形成了有问有答的沟通模式。网络问政为我国电子民主协商构建了经常性、制度性的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较好地缓解了当前社会矛盾、利益矛盾、价值冲突。借助于网络技术的优势,政府与公众之间直接沟通渠道的建立,激发了公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增加了公众的政治效能感。网络问政目前还在不断发展中,其具备了协商民主的许多基本属性,使协商民主向常态化、制度化方向迈进了一步[[10]]。但网络问政的主体为单个公民以及社会组织与政府,在平等性、开放性、即时性和广泛的公共磋商等方面离电子协商民主还有较大差距,但其制度化的程序设计对电子协商民主的实践和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电子治理中的电子协商民主。电子治理的实施领域包括电子民主和电子政务两个方面。电子参与是电子治理运行的核心机制,而电子协商民主是电子民主的主要体现之一。在电子治理的框架下,决策的公开化和透明度都得到提升,信息传递和反馈速度更快更即时,协商结果能即时反馈,这些都有利于政府决策建立在可靠的客观民意基础上。电子协商民主作为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之一,将促进政务的公开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化,体现了民意表达的扁平化传播;电子协商民主不仅使政府决策、政务信息更广泛、更有效地传播,提高了政府信息的传播效率,也使普通民众对高层决策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有了更直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广泛的政治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传统协商体制的压力,为政府“广开言路”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6]。
(三)网络舆情中的电子协商民主。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11]]。网络舆情反映的是群体的意见表达,通常不代表主流民意,但是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窗口。网络舆情是以一种集中的模式实现电子协商民主。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事务的处理有一定的影响力,是一种基于“众智”的、“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间接的电子协商民主。
(四)政治协商中的电子协商民主。政治协商制度依然是我国主要的协商民主形式,在当前网络环境下,电子协商民主已成为协商民主的实现途径之一,也在现实民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实际作用。各级政协可利用电子协商民主的特性,主动构建网络协商平台,创新政协工作方式;强化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提高政协委员的网络参与,发挥政协对网络民主的引导作用[6]。电子协商民不仅能丰富政协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而且能从网络平台提炼民意,拓展政协职能范围。相较于电子协商民主更关注经济和社会生活,政协工作的电子协商民主化,能在重大政治问题的协商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电子协商民主的实践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及对策
(一)包容性与深思熟虑。电子协商民主的包容性、开放性和广泛性,使得各种观点和意见的表达都变得极其容易,容易使得协商民主的参与者形成乌合之众,这使得意见的表达和辩论随意性极强,要做到深思熟虑就很难。包容性与深思熟虑在电子协商民主形式下往往成反比关系,而这两个方面恰恰是民主的两个基本思想。“协商民意测验”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方式,即协商通过适中而均衡的小组讨论、回答参与者提出的问题以及保持中立的专家小组三者来实现[[12]]。
(二)信息不对称与公民信息素养。在电子协商民主中政府始终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对信息公开的形式、范围和深度均制约着公民对信息的获取。通过电子协商能使公民能互通有无,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变信息劣势,但整体上还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西方政府在积极推进透明政府和信息公开,我国政府同样在努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相关制度和平台建设,使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13]]。此外,公民信息素养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自身的信息弱势,主要表现在信息获取能力弱、信息意识不足、信息的分析利用能力差。这些均容易造成在电子协商中意见表达偏差、辩论中观点偏激、容易偏听偏信,甚至引发观点趋向极端化,不能有效提炼观点,形成经过讨论、协商、妥协而成的经过群体智慧的深思熟虑“共识”。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协商民主的民主性、协商性、自由性和个体意见表达的真实性。因此,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承担公民信息素养的教育的责任,并推动信息公开的形式、范围和深度,努力营造参与型政治文化,从而提升电子协商民主的效率。
(三)数字鸿沟与多形式协商。电子协商民主为网民提供了便捷的参与协商民主的途径,但并不是每个公民都能有效利用网络参与网络协商民主,包括部分网民和不上网的人。目前我国网民数量达5.9亿[[14]],在13亿人口中还有一大半人无法利用网络,在不能利用网络和能方便地利用网络的两个群体之间形成了数字鸿沟,即使是网民群体中也因为个体的信息素养和习惯的不同,也造成了网民之间的数字鸿沟。数字鸿沟将长期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地限制了电子协商民主的公共协商和协商共识的广泛性。因此,作为第五种形式的电子协商民主是其它四种形式的民主协商形式的补充,而不是替代。
(四)网络水军与网络暴力。网络水军是指某些人出于利益需要,雇用大批人手通过网络交互平台就某个议题或事件按照希望的舆情方向参与互动。网络水军以虚假信息和言论搅浑网络民意,不仅造成网络民意失真,还搅乱了网民的判断力。网络暴力指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议题或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从而对他人或组织造成伤害。无论是网络水军还是网络暴力都干扰了电子协商民主的实现。针对上述问题可从三个方面来应对,一是应加大网络立法和执法工作,规范网络行为。二是加强实名制管理来区隔一人多个网络身份,并通过技术手段来甄别网络水军和限制网络暴力。三是加强权威信息的即时发布和网民信息素养的教育,增强信息的甄别能力。( 王建涛 江海亮 )
参考文献
[[1]]人民网.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8/c64094-19612151-5.html,2013-10-02
[[2]]李火林.论协商民主的实质与路径选择[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04:94-99.
[[3]]战神武松的博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协商民主[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8eb084b501017ek5.html,2013-10-02
[[4]]赵春丽.网络政治参与:协商民主的新形式[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7(4):88-92.
[[5]]王艳萍,王平.网络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完善[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5): 66-68.
[[6]]萧鸣政,苏美东.试论网络民主环境中的政协职能新作为[J].协商论坛, 2013 (6).
[[7]]朱勤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协商民主探析[J].政治学研究,2004,03:58-67.
[[8]]赵石强.通过网络的协商民主:机遇与风险[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11,32(4):9-11.
[[9]]陈家刚.协商民主:概念,要素与价值[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5,3(22):2007-1.
[[10]]孙立明.网络问政与协商民主的新发展[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4):93-97.
[[11]]曾宪平.网络舆情的政府治理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 2011.
[[12]]Fishkin J S, 劳洁.实现协商民主:虚拟和面对面的可能性[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5(3):22-31.
[[13]]中国政府网.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http://www.gov.cn/ldhd/2013-09/18/content_2491161.htm,2013-10-02.
[[14]]CNNIC第32次互联网报告:网民规模http://tech.163.com/13/0717/13/9407C2DH00094NSI.html,201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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